您好,欢迎进入西安市信息系统运维行业协会!

当前位置:

资金支持 西安市商务局2020年平台项目正在申报

发布时间:2021-01-25|来源: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点击量:1306


正文



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公共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全面落实西安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加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西安市软件和服务贸易产业加快发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0〕109号)、《西安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市政函【2020】74号)、《西安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市商发【2020】166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16〕16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

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公共平台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为

支持2019年-2020年为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软件研发、信息共享、检验检测、统计监测、文化旅游、影视制作、物流运输、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研究、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配套设施建设。 

二、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1.软件和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和在西安市注册、纳税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企业;

2.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财务、税收、外汇、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资金报告,包括园区的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产业规模及发展概况,服务外包重点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和发展概况;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企业所属行业近二年的产业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开展业务相关资格证照或已进行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

2.附件下载(附件123); 

3.服务外包园区出具的公共服务平台证明文件及平台建设合同或协议文件;

4.项目完成建设或阶段性建设验收报告;

5.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凭证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6.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戴帽下达的平台建设资金,按照文件要求直接拨付至指定单位。

四、项目资料申报审核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各示范园区主管部门汇总、初审后,以正式文件于2021年1 月 22日前上报市商务局;

2. 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复审意见;    

3.市商务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或中介机构的评审报告,结合项目规模、经济效益及重要性等相关因素,原则上按照项目在项目期内的实际支出(固定资产、研发服务、技术认证、市场推广、数据专线、场地改造)总和不高于30%予以支持。拟支持项目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再报市商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拨付项目支持金额。 

五、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准确和完整,并请列明目录并按顺序装订,A4纸左侧胶装,标注页码,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