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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点击量:1778

  2020-01-29 11:39                  来源:市民政局



各区县民政局,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省民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一)市民政局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 宏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绪勤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处长

王健康 市慈善会副会长

组 员:王大力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副处长

梁东贤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四级调研员

倪保文 市慈善会办公室主任

李西岺 市慈善会项目部部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捐赠方案制定、工作协调、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督查检查和信息汇总发布。

(二)落实工作和值班值守制度。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捐赠相关工作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及市慈善会负责。同时,在市民政局和市慈善会建立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各区县参照市上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捐赠工作措施制定、工作协调、督查检查和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及值班值守制度。

二、联动机制

(一)建立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二)建立与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市场监管、检验检疫、物资储备等部门的捐赠物资调运协调工作机制,以及与财政、银保监、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捐赠资金接收工作机制。

(三)建立与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捐赠宣传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启动相应工作

1、向社会发布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会捐赠相关信息,公布接收捐赠账号,急需医疗物品种类、数量、接收方式等。

2、设立和公布捐赠热线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明确境外捐赠的口径和方式。

(二)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

1、接收通过银行、邮局、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汇寄以及现金、转账支票等方式的捐赠资金,统一汇至西安市慈善会捐赠账户,由市慈善会为捐款人开具、寄送捐赠发票和证书。

2、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市慈善会官网及有关平台,及时公告物资捐赠需求,引导有序开展捐赠。

3、协调办理境外捐赠物资检验检疫、免税和入境等手续。

(三)统计、分配捐赠资金和物资

1、分类统计捐赠资金和物资信息,建立台账。

2、除定向捐赠外,其余捐赠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统一安排,由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应急管理局、市慈善会共同研究,提出捐赠资金和物资分配使用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并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拨付使用,并跟踪捐赠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

(四)做好捐赠信息公开

1、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告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

2、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市慈善会官网或相关平台,及时公布本级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供公众查询,加强捐赠行为引导和规范。

3、通过捐赠热线,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及捐赠人关于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的咨询。

社会捐赠资金接收账号信息:

开户单位:西安市慈善会

账 号:72130154800000128

开 户 行:浦发银行西安文景路支行

捐赠服务咨询电话:13909253834、15332425562、13659215659。

西安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8日